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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外企中方职工福利不保

1998-12-17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北京市审计局公布的一项调查资料,显示出了本市部分合资企业不能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中方福利资金,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中方职工的合法权益。

调查发现,在审计调查的96家中外合资企业中有60%的企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中方帐户。长期以来,中方资金与合资企业资金混用,使中方福利基金成为合资企业流动资金,被企业无偿占用。与中方职工利益密切相关的养老储备金和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更为混乱。被调查的96家企业应提取养老储备金1.85亿元,实际只提取了1.73亿元,上缴的金额却只有1.05亿元。而住房公积金应提3365.49万元,实际上只提取了2032.13万元,交存981.73万元,交存率仅为29%。被调查的96家企业,只有4家按规定提取并全额上缴。

据有关人士分析,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一是合资企业职工流动性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薄弱,二是配套法规尚不完善,如对于亏损企业如何交存公积金,对不按规定建立公积金制度的企业如何处理等办法均未出台。摘自《北京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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